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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与城居保的衔接手续

  今年2月份北京人社局印发了关于社保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具体实施从下个月1号开始,北京社保代理公司根据制度的手续,在此为北京个人社保代理的参保者们做详细的分析解读。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其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有关权益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二是不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职保有关权益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因此,规定只要满足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无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多长时间,都可以转入职保合并计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同时引导参保人员长期参保、持续缴费;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15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造成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

  《暂行办法》对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的,没有规定转移职保统筹基金。《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北京社保代理公司在做职保转移办理时发现,社保与新农保和城居保比较在缴费上有很大的差距,最高几十倍都有可能,所以很多人不了解误认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和职保的一样,导致权利与义务不对等,资金不平衡和道德风险。在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执行以后北京个人社保代理相信可以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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