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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代理公司发布工伤险调整通知
北京社保代理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通知,关于因工致残1—4级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从本月起开始调整。涉及到此项的参保人可联系北京个人社保代理的工作人员。
据介绍,此次调整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897元的,调整到2897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317元的,调整到2317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1738元的,调整到1738元。
调整后的护理费所需费用,北京社保代理公司所办理的用人单位由统筹基金支付;未参加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企业按照享受或比照工伤待遇处理享受护理费的人员,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费用由企业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此次调整涉及2013年12月31日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支付方式具体可咨询北京个人社保代理的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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