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北京社保代理公司解读社保新规: 钱和工龄都可以转
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制度的建立以来,是否推动了北京外来的白领们向二三线城市或其它地区回归?有客户曾北京个人社保代理“冻结”的养老金与工龄是否可以就此激活?这一制度的出台,是否能够进一步推进国家社保制度的完善?北京社保代理公司来解读一下社保新规。
钱和工龄都可以转
案例
王女士,某企业白领原籍吉林长春,大学(天津)毕业后至今工作10年。第一份工作在深圳某国企(户口在深圳),第四年起到北京某民营企业就职。期间曾转换单位,但社保从未间断。由于不清楚相关规定,所有社保事宜一直由单位代办,从未过问。但看到有关社保转移新规之后,她依然有许多疑问:
问题:在没有社保转移规定之前,在深圳(2001年—2003年)缴纳的保费还存在吗?是已经没了,还是已经和目前在北京的社保账户合并了?如果不能转移,那部分钱是否退给缴费的人?如果未能转移,是不是在深圳工作的两年也不计入工龄?
按照新规,王女士在深圳缴的保费仍然存在。
投保人在参加国家社会养老保险计划时,有关社保管理部门就会为其建立社保档案,形成个人的社保账号,记录相关信息(含权益记录和财务记录),即使本人离开这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工作,信息记录依然存在。2004年,当王女士从深圳换工作来到北京,由于当时社保新规定还没有出台,她的工作地点转移了,保费却转不了,那笔钱实际上被搁置起来了。现在,有了新规,她来到北京后,就可以把社保一并转过来。
社保转移程序并不复杂,具体操作程序是这样的:先在北京提交申请,让北京社保经办机构给深圳社保经办机构发函,办个转移手续,就可以把个人账户的钱转过来,再把原企业缴费的12%转过来,与北京的账户合并。同时,在深圳工作的3年缴费记录信息也一并转过来。
问题:社保转移新规对于城市白领而言,是个利好消息,其中,最大的益处,在于不会因工作的流动出现养老金损失的现象,人们可以科学进行职业规划,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城市发展。但是,会不会有人提醒你要转移?
答:在社保转移时,城市白领一定要注意维权,不要因为麻烦而放弃。举个例子,一个在黑龙江工行工作了十年的人,转到上海银行工作,他向我询问,原来在黑龙江工作时的社保是否还在。我告诉他,千万不要奢望有人主动给你送来那十年的养老金,你得自己维权,回去查问一下以前的账号,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要怕麻烦,因为这是属于你的权益。
社保转移可转的有两部分钱:
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
问题:《暂行办法》出台之前,规定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单位缴费;《暂行办法》规定,除了转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要转移12%的单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基数的20%。为什么不是全部转移,而只转一部分?王女士这样的白领会担心,转移12%,会不会对她的权益造成损失?
答:原来规定当户籍转移时,社保可以转移个人账户部分,统筹部分不转移,因此接收地得不到统筹基金却还要正常发养老金,特别是象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城市,会成为领取的集聚地,他们感到利益受损。新的转移办法不但与户籍无关联,统筹部分也转移12%,因为原参保地城市认为是我城市的企业缴费形成的统筹基金,都拿走了,我也有损失。可以说现在的政策,是不同地方部门利益博弈的结果,个人待遇支付水平不会因12%和20%的变化而产生影响,只是按养老金计发公式计算领取额。
养老金如何计算的?领取标准是什么样的?
关于养老金领取标准,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出台了一个38号文件,规定了养老金计算公式:
(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关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可以参照以下公式:
缴费工资指数=Xn/Cn-1 ??????????(式一)
C代表社平工资,X代表缴费工资基数,则
缴费工资平均指数=(第1年指数+第2年指数+……+第n年指数)÷N
即=(Xn/Cn-1+……+X3/C2+X2/C1+X1/C0)÷N ??????(式二)
指数化月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年社平工资×缴费工资平均指数??????(式三)
计发月数与退休年龄有关,如60岁退休对应的是139个月
北京社保代理公司认为现在年轻人的工作不在限制于一个城市,在不同地区缴纳养老保险,按照新规社保缴纳标准要按当地的标准缴费。不同的城市缴费基数不一样。北京个人社保代理提示由于缴费的金额会影响到养老金的积累,所以最后能领取的养老金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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